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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1-11-30 10:36 来源: 长治科技局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和《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将2021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依据

依据《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九条:

民营科技企业资格每年复核1次。民营科技企业应当在工商执照年检后30日内,到原认定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申请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期限内复核或者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营科技企业资格。

二、复核范围

2019、2020年认定通过的民营科技企业。2018年认定和复审通过的企业需要重新认定,不在此次复核范围。

三、复核要求

1.请复核范围内的民营科技企业填写《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年度审核表》(见附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请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初审,汇总后出具推荐公函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

高新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自行对区内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复核,将复核汇总表和复核情况以公函形式报送市科技局。

2.各县区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2月6日

3.材料报送地点:长治市威远门中路28号市科技局四楼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斐   卫秋云

联系电话:2115700


附件:

1.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年度审核表.doc

2.2021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复核汇总表.xls

3.2021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复核名单(长治市).xlsx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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