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高质量布局建设我市科研创新平台,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县、区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重点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申报条件依照《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提交材料
1、《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依托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许可证明文件
3、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专利等科研证明材料
4、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名单、科研人员名册、学历证明及占比说明、技术带头人资质材料
5、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设施图片,检测、分析、测试等科研设备明细及图片
6、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说明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立文件和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管理文件
8、依托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农业与基础研究科 韩 卓
联系电话:0355-2115320
四、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编制成册,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一式7份,连同汇总表(各县区科技部门提供)于12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报送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农业科与基础研究科。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上报。
附件: 1、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x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