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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22-08-25 09:44 来源: 长治科技局

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高质量布局建设我市科研创新平台,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县、区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重点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申报条件依照《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具备条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长治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可供转化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近三年内,有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研发产出。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中心职工总数的60%以上。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科研开发团队中有5名以上博士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以上人员须为专职人员。

(三)应具备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四)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其中依托企业建设的,须为市内同行业的骨干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3%。

(五)与行业内一批企业、科研院所联系紧密,具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经验,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六)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依托单位申请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优先认定。

三、提交材料

(一)《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二)依托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许可证明文件

(三)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专利等科研证明材料

(四)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名单、科研人员名册、学历证明及占比说明、技术带头人资质材料

(五)技术研究试验和设施图片,检测、分析、测试等科研设备明细及图片

(六)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说明,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提交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

(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成立文件和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管理文件

(八)依托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农业与基础研究科  韩 卓   

联系电话:0355-2115320

五、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编制成册,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一式5份,连同推荐函(各县区科技部门提供、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提供)于10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报送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农业与基础研究科。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上报。

附件:1、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x

    2、长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编写提纲.doc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3日    


长治市科技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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