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单位组织完成了《企业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依据《长治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反馈至长治市企业科研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专家组办公室。逾期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 系 人:刘禾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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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31日